教学副校长

时间:2016-04-13浏览:218设置

 

分管政教处、教务处等科室,具体职责如下:

1、 协助校长处理日常教育教学及科研等工作。

2、直接领导教主任,分管教学、教研、教务工作的主任,审查其工作计划的制定,落实,听取工作汇报,并给与指导意见。

3、要以主要精力抓好教育教学工作深入教育教学第一线,一学期至少听课30节;参加学科教研活动5 次;参加班主任工作会2 次;召开学生座谈会2 次,听取学生对学校工作的意见。从实际出发,提出学校教学改革的方案和计划,并负责指导实施。

4、直接领导学校教育科研工作,提出学校教学改革的要求和教育研究的课题,并带领教处成员及相关人员进行课题的研究。

5、切实抓好教师队伍建设,有计划、有措施,不断提高教师的业务水平和业务能力。

6、与部门负责人协商确定教学人员的工作安排,经校长批准后落实。

7、全面负责学校的招生工作。

8、直接领导政教处主任,审查其工作计划的制定落实,听取工作汇报,并给与指导意见。

9、要以主要精力抓好学校的德育工作。参加班主任工作会议;指导年级组长和班主任的工作,从实际出发,提出学校德育工作创新思路和方案,并负责指导实施。

10、抓好班主任队伍的建设,与部门负责人协商确定年级组长和班主任的工作安排,经校长批准后落实。

11、定期向校长汇报工作,接受指导。

返回原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