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 州 市 教 育 局
关于开展2015-2016学年市级教育科研课题
结项及成果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局直属各学校:
为加强市级教育科研课题管理,提高课题实施效率和成果质量,根据工作计划,决定开展2015-2016学年立项市级教育科研课题结项及成果评审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紧扣我市“做有未来的郑州教育”的发展理念,以推进各类教育内涵发展为目标,以校本研究为主要形式,进一步规范立项课题管理程序,提升课题研究水平和成果效益,更好地为教育改革发展和教育教学实践服务。
二、申报时间
2016年6月1日—7日。
三、申报范围
(一)在市教科所立项的2015-2016学年市级重点课题(包括经费支持与经费自筹两类)和一般课题,须申请结项及申报成果。
(二)其他市教科所立项专项课题不参加此次结项及成果评审,将另行安排。
(三)2015年以前在市教科所立项却未正常结项的各类课题,视为未按时完成研究任务项目,市教科所不再受理其结项申请。
(四)非市教科所立项课题的研究成果不参加本次成果评审。
四、申报课题结项和成果评审条件
(一)课题结项条件
1.课题按立项计划完成研究任务,能清晰反映研究重点、过程和方法。
2.结项成果与立项申报内容相一致,或在其中的某一方面形成整体性较强的研究成果。
3.研究成果反映了正确的指导思想,具备一定的学术价值和应用价值,体现一定的教育科学研究水平。
4.结项申请所列课题组成员特别是主持人信息与立项申请相一致。
(二)成果评审条件
1.研究成果应具有鲜明的科学性、创新性、先进性和时代特点,科学解释和准确解答教育改革发展中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
2.能发现别人没有发现或没有涉及的新问题,或能从新的视角以及采用新的方法分析问题,提出具有理论意义和实用价值的新观点、新方法、新结论。
3.能体现教育教学规律,关注并切实解决真实存在的教育教学问题,具有较强的实践性和操作性,能够有效地提高教育教学活动的效率和效果,有助于形成教育教学特色。
4.学风端正,观点鲜明,资料翔实,数据准确,证据充分,逻辑严密,方法科学,符合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要求。
五、申报程序
(一)初评工作
1.县(市、区)的初评工作由各县(市、区)教科室组织实施;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和有关民办学校的初评工作由本学校组织实施。
2.各初评单位要对申报成果的真实性负责,要着重审查申报者研究工作与教育教学实际工作的结合程度,也可以采取网络检索、校内公示等措施,杜绝抄袭、剽窃等学术不端现象。
3.未经单位初评,由个人报送的课题结项申请或成果申报将不予受理。
(二)材料报送
1.研究过程中无公开发表相关成果的课题,结项申请不再报送纸质材料,仅需通过网络平台申报,相关结项电子材料请提前准备。网络平台正在更新中,6月1日前请不要使用。
2.网上申报平台网址如下:
http://jkswl.zzedu.net.cn/toLogin.action?sys=3,每个单位登陆代码(见附件1)和登陆方法与“课题立项平台相同”。
附件1中的单位登陆代码表仅仅针对市直学校和县区教科室,各个县区所属学校的登陆方法需要咨询各自的对口教科室。
3.若个别课题在研究过程中有相关公开发表的成果或论文,在网络申报后,还需提交结项报告(见附件2)、所发表刊物的封面、目录、内容页复印件纸质材料一式一份,经所在单位审核、加章后,在申报期间报送市教科所。
4.本次课题结项、成果评审提交方法和去年相同。每个课题只需向网上申报平台提交课题结项报告(见附件2),课题结项报告将被系统自动读出,用于学术行为不端检测。课题结项报告的大小不能超过5M字节。
5.若个别课题确实需要提交过程性资料,要将过程性资料拍照或扫描后插入到一个word文档中,上传至网上平台。具体操作方法可在6月1日后参考最新的“操作说明手册”。
六、评审程序
(一)本次评审工作有“结项鉴定”和“成果评审”两个环节。评审程序分“网上查新”和“专家评审”两个阶段。“网上查新”将通过中国知网(CNKI)文献数据库和学术不端检测平台进行全文检索,文献重复率超过30%将视为抄袭或剽窃等学术不端项目,直接予以淘汰,不再进行整改复核;通过网上查新的结项课题进入“专家评审”阶段,由专家评委进行封闭评审,评审结果由市评审办公室进行审定。结项课题和获奖成果全文上传网络以供查询,作者文责自负。
(二)通过结项鉴定的课题,颁发“郑州市教育科学研究课题结项证书”,并对优秀研究成果颁发“郑州市教育科研成果获奖证书”。
附件:1.县(市、区)、局直属学校(单位)代码一览表
2.结项报告格式
2016年5月 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