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属学校
|
首页  学校概况  组织机构  管理制度  总务处管理制度

总务办公室安全管理制度


发布部门: 附属学校  发布时间: 2016-04-14  浏览次数: 74

 

1.总务处是学校的安全要害部位,总务人员应认真执行相关管理制度,各类帐目都必须做到账册齐全、手续完备,安全保卫责任落实。

2现金管理必须专人负责,总务存放现金必须执行银行方面的统一规定,超规定存放现金要报经校领导批准,同时落实防护措施。否则发生事故,由当事人承担责任。

3.总务处门窗、墙壁要坚固、防盗,报警设施经常检查,确保有效,使用经公安、技监部门检测合格的保险柜(箱),保险柜过夜现金不得超出公安机关或银行核定库存现金限额,保险柜(箱)应及时关锁,钥匙会计随身携带,不准放在办公桌内或转交他人。

4.总务人员应按现金管理制度使用现金,一般超出现金支付数额的,要使用银行支票支付方式进行结算,特除情况去银行取现金数额较大时,必须通知总务处派员护送。不得单身去银行取款。

5.总务处注意来往人员,陌生人不准进入总务处,非总务人员不准接触保险柜。

6.总务处不准吸烟或带入其它火种,注意做好防火安全。

 

学校首页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后台管理

Copyright 2012 郑州轻工业大学

郑州轻工业大学 版权所有 设计开发:郑州轻工业大学信息化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