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经委、国家教委关于节约用水用电的基本精神和具体要求,加强水电管理,贯彻“保证供应、方便使用、节约为本”的原则,特制定本制度。
(一)管理原则。
1.合理用水用电、节约用水用电;
2.坚持节约用水、用电教育,对不遵守用水、用电管理办法,浪费水、电进行批评教育,并根据浪费数量的多少,给以经济处罚。
(二)、加强节约用水用电的宣传教育。
1.学校领导要把节约能源,加强水电管理工作纳入议事日程,在师生员工中开展广泛的宣传教育。
2.各科室负责人、班主任、政教处、班级生活委员要负责对所属师生员工节约水电的宣传教育。
3.政教处、总务处、等部门要利用黑板报、广播、学生会办的宣传栏等进行经常性的宣传,对浪费行为进行批语教育。
(三)水电管理措施。
1.教室照明灯和路灯阴雨天可全天使用,大课间关闭照明灯,杜绝“长明灯”。
2.值班教师、班主任、学生会及门卫学校静校时要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3.使用自来水时要及时关闭水龙头,杜绝“长流水”。
4.学校各科、各班级、全体师生发现水电设施损坏,应及时报修,总务处收到报告或发现,供水、供电设施故障,应立即报修学院维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