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习和纪律
A、精神文明:
1.衣着不整、穿拖鞋扣1分/人。
2.化妆戴饰物扣1分/人。
3.头发过长,不剪指甲扣1分/人。
4.校内吃东西、乱扔杂物扣1分/人。
5.说脏话、骂人扣1分/人。
6.楼内打闹、跑动扣1分/人。
7.校内骑自行车或车无锁、支腿、闸及没有上锁者扣1分/人。
8.抽烟、酗酒各扣5分/人。
9.打架斗殴扣5分/人。
10.有偷盗行为扣5分/人。
11.破坏公共财物扣5分/人。
12.传播淫秽书刊扣5分/人。
13.佩带通信娱乐工具扣1分/人并予以暂扣。
14.出入游艺厅、台球厅、录相厅、网吧扣2分/人。
15.升国旗队形整齐,注意力集中,不搞小动作,按要求敬礼,唱国歌声音嘹亮、有激情,违规者扣1分/人。
16.自行车摆放不齐,扣1分。不按位停放扣1分/人。
17.评比中有弄虚作假行为者,取消评比资格。
B、出勤:
迟到、早退扣1分/人,旷课扣5分/人(上课铃声响未入校门为迟到)。
C、上 课:
1.预备铃响后,迅速、安静、有序地进入教室,坐正,不合格者扣1分。
2.课业用品整齐地摆放课桌角上,静候老师上课,不合格者扣1分。
3.上课迟到,扣 1分。
4.上课起立快、静、齐,不合格者扣1分。
5.向老师或听课的老师问好要真诚、热情,不合格者扣1分。
6.上课坐姿端正,听课专注,积极发言,不合格者扣1分。
7.有外校老师听课以热烈掌声欢送,等来宾离开教室后才能离开座位。有礼貌地向听课老师说再见,不合格者扣1分。
8.到专用教室上课,备好学习用品,在任课教师带领下快、静、齐进入教室,下课后不遗留物品或垃圾。如第二节下课学习用品留在专用教室内,先去做操,做操回来后再来取,不合格者扣1分。
9.体育课服装统一,穿运动鞋,不合格者扣1分。
10.下课铃响后有序走出教室,不准拥挤(每人次扣1分),课间禁止在教室内进行球类活动,违者扣1分/人。
D、作业:
1.不交作业扣1分/人。
2.作业登记表不交扣5分,老师不签字一次扣2分。
3.抄作业扣5分/人。
E、间操:
1.出操少一人扣1分。
2.队形不齐扣1分/人。
3.不认真做操扣1分/人。
4.体育课以外不得参与排球、篮球、足球等剧烈活动,违者扣1分/人。(早7:00以后,下午2:00之后禁止在操场进行球类活动,球类活动任何时间必须在操场进行)
二、宣传和卫生
A、板报:
1.室内板报未按时换扣5分。
2.书写不整齐扣1分。
3.内容不健康扣5分。
B.卫生:
室内卫生:
1.室内课桌、椅摆放整齐,窗帘打结整齐,一处不合格扣1分。
2.教室下层的窗户玻璃擦净,窗台上不得摆放物品,一处不合格扣1分。
3.墙面干净无污迹,开关处没有灰尘,一处不合格扣1分。
4.地面上有杂物、纸屑或有污迹,一处不合格扣1分。
5.垃圾及时倾倒,不合格扣1分。
6.讲台踏板不干净,扣1分,讲台下面物品杂乱,扣1分,黑板不擦扣1分。
7.劳动工具摆放整齐、到位。拖把、抹布拧干装在桶里,扫把、簸箕摆放好,不合格扣1分。
8.饮水器、空调、教学机、音响等设备不清洁,有灰尘或积水,扣1分。
9.电扇、灯罩要不定期清洁,不得积灰尘,不合格每处扣1分。
10.门窗未关好扣1分/次。
室外卫生:
1.包干区地面要求:先扫干净,再拖干净,如出现未扫即拖,地面留有杂物、垃圾等,扣1分。
2.墙面要求:用湿抹布抹净,不得留有污迹,墙见本色,踢脚线上不得留有灰尘,各班走廊墙壁的字画、开关也要经常擦,未达要求,一处扣1分。
3.走廊窗台及玻璃小槽内不干净一处扣1分,玻璃门或窗不净,一处扣1分。
4.操场:要拣拾操场的果壳、纸屑、垃圾、烟头等杂物,包括草丛中,不合格的一处扣1分。
5.花坛:消除花坛内的一切杂物,垃圾、烟头、枯叶等,不合格的一处扣1分。
6.楼梯:楼梯栏杆、窗台、玻璃没有灰尘,墙面要求同等2条一样。
7.天气阴雨或下雪时,一定要关好门窗(教室、走廊),走廊不洒水,以免路滑,容易摔伤,违者扣2分。
8、政教处发现问题通知该班后,仍未及时清扫者扣5分。
备注:
1.每周五下午周会课后为爱校劳动时间即大扫除,30分后准时检查。
2.全校性的大扫除未按时完成,或检查进教室没有开门,视作没有劳动,扣5分。
3.各班包干区要求每天清扫2次,第一次:早7:20分之前完成;第二次:14:20分之前完成。
4.班级里学生的个人卫生及着装也要不定期的督促检查(以中小学生行为规范为标准),抽检时一人不合格扣1分。
5.大扫除检查由学生会及政教处负责。
6.学生请假由家长写假条,班主任签字为准。(留电话号码)
7.班级关灯时间为上午第二节课后,放学后,如天气不好可适当延长,违者扣1分。
8.值日生检查时各班班长应在教室门口等候。(不按要求做者每次扣1分)
9.其他未尽事宜由政教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