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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标兵评选办法


发布部门: 附属学校  发布时间: 2016-04-20  浏览次数: 22

 

为了全面贯彻教育方针,狠抓教学常规管理,强化教研氛围,发现典型,培养骨干,为优秀中青年教师接受健康成长创造机会和条件。同时,为了更好地提高我校教师的教学水平,加速推进课程改革,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我校从师资队伍建设的需求出发,开展评选校级教学标兵工作。为使这项工作规范化、制度化、适应新世纪教师教学发展的要求,特制定本评选办法。

一、参评对象 

第一线从事教学工作的教师

二、教学标兵的评选条件

(一)必备条件

1、思想素质较好,教育教学思想端正。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热爱祖国,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全面贯彻教育方针,认真履行《教育法》、《教师法》等教育法律、法规赋予的义务和权利。模范地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受到师生好评。

2、教学有特色。教师课堂教学能力较强,在教改教研活动中能发挥骨干及示范带动作用。对青年教师传、帮、带,有目标、有计划、有措施、效果明显。

3、有比较成熟的教改经验。胜任相应学段本学科各年级教学,熟练把握该学科课程标准、教学内容和全程教材与年级教材的内在联系及教学重点。能驾驭常规教学的各个环节,近两年教学考核均达良好以上。

4、近年来教学效果显著,教育教学质量较高。在期末调考中成绩在我校名列前茅。

5、教龄在5年以上且在我校工作两年以上,学历为本科以上;

6、能胜任班主任工作。

(二)业绩条件(见附件)

三、评选办法:

1、申报:由教师个人对照教学标兵评选条件(见附件1)填表、积分、上报。

2、业绩时间范围:以评选前两个完整学年为限

3、审核:

由学校评审领导小组对照业绩材料原件进行审核和综合评价,确定教学标兵。

4、公示:确定人选后将结果进行公示,如无异议,正式公布。

四、教学标兵的经验推广和作用发挥 

 1、教学标兵命名后,各学科要以适当的形式总结推广教学标兵的教改经验。“教学标兵”既是荣誉称号,同时也肩负着带领广大教师积极投身教研教改、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重任,是我校全面推进新课程改革的领头雁。

 2、教学标兵要在教学改革中更好地发挥带头作用。要参与课题研究,上示范课,开设讲座,带青年教师,撰写教育教学论文。

五、学校为教学标兵多提供进修、外出学习和交流的机会,帮助他们更快更好地成长。在郑州市名师、学科带头人及骨干教师评选中优先推荐。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其"教学标兵"称号。

(1)严重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规范,造成不良影响者;

(2)由于工作懈怠或因主观原因,给学校声誉或工作造成不良影响者;

(3)不服从学校工作安排,工作上有重大失误者。

本办法的解释权在学校党政联席会。 

郑州轻工业学院附属学校

201312月12日   

 

 

 

 

 

 

 

 

 

 

 

 

 

 

 

 

 

 

 

 

附件一:

郑州轻工业学院附属学校教学标兵评选业绩条件

项目

 

序号

A级目录内容

B级目录内容

评价依据

获奖等级

1

优质课

两年来被评为以下优质课的老师,每次分别按以下标准计分

省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计20分、18分、15分

市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计18分、15分、8分

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计15分、8分、5分

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计12分、8分、5分

以优质课获奖证书为依据

 

2

学生竞赛及辅导

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学生竞赛,老师获得市级优秀辅导奖的每次计10分,区级优秀辅导奖的每次计8分,同时依据获奖学生人数,每人次给老师按以下标准计分

省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计20分、15分、10分

市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计15分、10分、8分

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计10分、5分、3分

以教师或学生获奖证书(或复印为依据

 

3

教学效果

中招成绩平均分前20名,依次计分30分、29分――10分。

以校教务处提供数据为准

 

4

教学常规检查

教学常规检查20分

以校办提供的每学期考核数据为准

 

5

 

学生评教

学生评教30分×满意率。

以校办提供的每学期考核数据为准

 

6

领导评议

评审组评议10分。

以评委人均分为并准

 

 

 

 

 

 

 

 

 

 

 

附件2

郑州轻工业学院附属学校“教学标兵”候选人

                               推荐表              姓名          

项目

序号

A级目录内容

B级目录内容

评价依据

获奖等级

得分

1

优质课

两年来被评为以下优质课的老师,每次分别按以下标准计分

省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计20分、18分、15分

市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计18分、15分、8分

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计15分、8分、5分

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计12分、8分、5分

以优质课获奖证书为依据

 

 

2

学生竞赛及辅导

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学生竞赛,老师获得市级优秀辅导奖的每次计10分,区级优秀辅导奖的每次计8分,同时依据获奖学生人数,每人次给老师按以下标准计分

省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计20分、15分、10分

市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计15分、10分、8分

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计10分、5分、3分

以教师或学生获奖证书(或复印为依据

 

 

3

教学效果

中招成绩平均分前20名,依次计分30分、29分――10分。

以校教务处提供数据为准

 

 

4

教学常规检查

教学常规检查20分

以校办提供的每学期考核数据为准

 

 

5

学生评教

学生评教30分×满意率。

以校办提供的每学期考核数据为准

 

 

6

领导评议

评审组评议10分。

以评委人均分为并准

 

 

总分

       

 

 

 

 

 

 

 

 

 

 

郑州轻工业学院附属学校教科研标兵评选办法

为提高我校的教育科研水平,规范教育科研行为,激发和鼓励教师将先进的教育教学思想和理论应用于教学实践,同时能将切实有效的教学手段和方法总结推广,进而提高学校整体的教育教学质量,达到科研兴校的目标。特制定《郑州轻工业学院附属学校教育科研标兵评选办法》。

一、评选对象:

本校教职工。

二、评选条件:(见附件1)

三、评选办法:

1、申报:由教师个人对照教科研先进个人评选条件(见附件1)填表、积分、上报。

2、业绩时间范围:以评选前两个完整学年为限

3、审核:由学校评审领导小组对照业绩材料原件进行审核和综合评价,确定教科研标兵。

4、公示:确定人选后将结果进行公示,如无异议,正式公布。

备注:

⑴此办法适合每年向上级部门推荐的教科研先进工作者。

⑵本办法的解释权在学校党政联席会。 

 

郑州轻工业学院附属学校

201312月12日   

 

 

 

 

 

 

 

 

 

 

 

 

附件一:

郑州轻工业学院附属学校教科研标兵评选条件

项目

序号

A级目录内容

B级目录内容

评价依据

获奖

等级

1

课题研究

 

按国家级、省级、市区级教科研课题分三等级记分。国家级每件一二三等奖分别记16、14、12分;省级每件一二三等奖分别记12、10、8分;市区级每件一二三等奖分别记8、7、6分。(只给课题主持人计分)

以课题研究获奖证书或成果证书为依据(有专家鉴定证书)

 

2

发表论文

 

按核心级、省级、市级分三个级别按每篇12、8、6分记分。(限正式报刊发表,不含论文集,同一文章按一篇记)。(同篇文章按第一作者计分)。

以发表文章原件为依据

 

3

获奖论文、(包括教学课件、教学设计、教学反思、教学故事)

教育行政部门组织。按国家级、省级、市区级、分三个级别分等记分。国家级一篇一二三等奖分别记10、9、8分;省级一篇一二三等奖记8、7、6分;市区级一篇一二三等奖记6、5、4分。 (同篇文章按第一作者计分)。

以获奖证书原件为准, (同一论文按最高级别记分)

 

4

公开出版教育教学专著。凡属与他人合著的,每部由本人撰写的部分不少于2万字。

一部记12分

以书中的说明为准。

 

5

 

受聘参加市和省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地方课程教材、教学参考书或配套用书的编写工作

所编教材在市以上范围内推广使用或正式出版;受聘参加校本课程教材编写工作,所编教材、教参正式出版或得到市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可。(不包括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明令禁止的复习资料、试题、习题册等)一部记10分

须提供教材样本、聘书、推广使用证明和市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意见。

 

 

 

 

 

 

郑州轻工业学院附属学校“教科研标兵”候选人

推荐表              姓名

项目

序号

A级目录内容

B级目录内容

评价依据

获奖等级

得分

1

课题研究

 

按国家级、省级、市区级教科研课题分三等级记分。国家级每件一二三等奖分别记16、14、12分;省级每件一二三等奖分别记12、10、8分;市区级每件一二三等奖分别记8、7、6分。(只给课题主持人计分)

以课题研究获奖证书或成果证书为依据(有专家鉴定证书)

 

 

2

发表论文

 

按核心级、省级、市级分三个级别按每篇12、8、6分记分。(限正式报刊发表,不含论文集,同一文章按一篇记)。(同篇文章按第一作者计分)。

以发表文章原件为依据

 

 

3

 获奖论文、(包括教学课件、教学设计、教学反思、教学故事)

教育行政部门组织。按国家级、省级、市区级、分三个级别分等记分。国家级一篇一二三等奖分别记10、9、8分;省级一篇一二三等奖记8、7、6分;市区级一篇一二三等奖记6、5、4分。 (同篇文章按第一作者计分)。

以获奖证书原件为准, (同一论文按最高级别记分)、

 

 

4

公开出版教育教学专著。凡属与他人合著的,每部由本人撰写的部分不少于2万字。

一部记12分

以书中的说明为准。

 

 

5

受聘参加市和省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地方课程教材、教学参考书或配套用书的编写工作

所编教材在市以上范围内推广使用或正式出版;受聘参加校本课程教材编写工作,所编教材、教参正式出版或得到市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可。(不包括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明令禁止的复习资料、试题、习题册等)一部记10分

须提供教材样本、聘书、推广使用证明和市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意见。

 

 

6

科研突出业绩

 

总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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