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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首席教师评选办法


发布部门: 附属学校  发布时间: 2016-04-20  浏览次数: 21

一、指导思想

为促进我校师资队伍建设,努力打造一支学习型、研究型、专家型的教师队伍,更好地构筑科学合理的优秀人才梯队。根据郑州市教育局开展学校首席教师评选工作的通知,特制定我校首席教师评选办法如下:

二、评选对象

校龄3年中级以上职称在岗教师(除郑州市名师外)。

三、评选条件

(一)必备条件:(实施师德考核一票否决制)

⑴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遵纪守法。

⑵忠诚教育事业,模范地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郑州市中小学教师违反师德“十不准”规定处理办法》和《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的要求,有强烈的事业心和高度的责任感,在教师群体中起榜样作用。

⑶爱护学校声誉,关爱学生、尊重家长、深受学生爱戴,学生评教满意度高。

⑷严于律己、严谨笃学、勇于创新,具有团结协作、改革创新精神。

(二)业绩条件

满足以下三条中两条即可,其中第一条必须满足

第一、教学方面

满足以下四条中两条即可,其中第(1)条必须满足

(1)连续三年(2008年元月1日至今,下同)业务考核(不含班主任部分)在全校前15名或小学、高中前5名,初中前10名。

(2)近三年内获得一次区级(包括学区)以上优质课一等奖。

(3)近三年内,所教学科在全市同类学校中教学质量占前20名或学区第一名或金水区前5名(小学)(中招或统考成绩)。

(4)近三年内学生评教满意率90%以上。

第二、科研方面

具有较强的教育科研能力,满足以下四条中一条即可。

1、近三年内有3篇以上科研论文获市级二等奖以上;

2、承担过市级及以上教育教学改革实践项目的课题研究2项以上,并获三等奖以上;

3、在CN刊物上发表过2篇论文以上;

4、承担过市级及以上教育教学改革实践项目的课题研究1项以上,并获三等奖以上;在CN刊物上发表过1篇论文。

第三、班主任方面

具有三年班主任工作经历,并在班主任考核中位居前10名或小学、高中前3名,初中前5名。

曾荣获区级及以上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文明教师称号教师在条件同等情况下优先。

四、评选方法

贯彻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按照以下程序评选,最终结果将在学校公示。

1、个人申报:本人提出申请书,并提供有关原始材料。

2、学校评选审定:学校成立评选小组,根据《首席教师评选条件》,对所报人选进行评选审核,最终评选出学校的首席教师。

本办法解释权归党政联席会

 

郑州轻工业学院附属学校  

2013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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