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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行政人员业务考核(50分)办法


发布部门: 附属学校  发布时间: 2016-04-20  浏览次数: 36

一、考核目的

为全面加强学校管理,建立职责明确、办事高效、运转协调、行为规范、奖罚分明的工作运行机制,提高学校工作效能和科学管理水平,充分调动全体工作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确保各项工作任务的圆满完成,制定本办法。

二、考核范围对象

学校中层干部和其他行政人员。

三、考核细则

1、学校规定工作完成情况(15分,办公室负责考核)

⑴规定时间到岗情况(7分):由办公室负责按学校考勤制度考核。

⑵规定工作内容完成情况(4分):每日有工作日志,缺一天扣0.05分;

⑶按时上交工作计划、总结、日志、工作信息情况(4分):工作计划、总结、日志等其他要求交办公室的信息内容,以通知的最后期限为准,晚交每次扣0.1分,不交每次扣0.2分。

2、部门常规工作完成情况(15分,由各部门领导负责考核)

3、工作态度、责任心及协作情况(20分)(学校领导小组负责考核)

 

 

郑州轻工业学院附属学校

2013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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