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核目的
为全面加强学校管理,建立职责明确、办事高效、运转协调、行为规范、奖罚分明的工作运行机制,提高学校工作效能和科学管理水平,充分调动全体工作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确保各项工作任务的圆满完成,制定本办法。
二、考核范围对象
学校中层干部和其他行政人员。
三、考核细则
1、学校规定工作完成情况(15分,办公室负责考核)
⑴规定时间到岗情况(7分):由办公室负责按学校考勤制度考核。
⑵规定工作内容完成情况(4分):每日有工作日志,缺一天扣0.05分;
⑶按时上交工作计划、总结、日志、工作信息情况(4分):工作计划、总结、日志等其他要求交办公室的信息内容,以通知的最后期限为准,晚交每次扣0.1分,不交每次扣0.2分。
2、部门常规工作完成情况(15分,由各部门领导负责考核)
3、工作态度、责任心及协作情况(20分)(学校领导小组负责考核)
郑州轻工业学院附属学校
2013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