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教案检查(5分)
1.学习目标明确、具体,符合解读课程标准的要求。
2.学习重点突出,难点分散,疑点明确。
3.有教法设想或学法指导。
4.过程设计规范得体。
5.有课堂练习。
6.有课堂小结。
7.作业布置合理。
8.有教学反思(35岁以下教师每学期要有20篇次教学反思,每篇不少于100字;35岁以上教师每学期要有10篇教学反思,每篇不少于100字;每少一篇扣0.1分)。
9.35岁以下教师必须手写教案,36岁以上可以电子稿,也可手写。
10.教案检查采用集中检查与随堂检查相结合方式,随堂检查一次没有教案扣2分,每学期检查不少于2次。
二、作业检查(5分)
1.作业布置适量且体现分层,批改认真细致,并标明批改日期,学生有订正。
2.没有书面作业的科目,作业一律记为1.5分。
3.作业检查形式:作业检查采用多种形式,可集中检查、可年级组教研组检查、可学生评分等。
4.语文、数学、英语学科至少有两种必改书面作业。
三、课堂教学(5分)
1.教学过程3分:过程有课前准备、上课开始结束有起立、学习目标展示、教学环节科学合理、课件直观得体、有练习巩固、有课堂小结等。
2.学习效果2分:教师主导学生主体充分体现、学生参与有效学习活动人数达到80%以上,学习气氛和学习效果良好。
3.以上两项在期末由教务处、教研组及年级长以听课评议为据进行评分。
4.上课(包括早读晚自习)迟到、脱岗、拖堂(影响下节课上课的)每次扣0.5分,老师在课堂上有不道德言行且造成不良影响的,视情节轻重扣1—3分。
四、观课(5分)
1.次数:35岁及以下青年教师每学期观课不少于25节,35岁以上教师每学期不少于14节,教研组长要多4节、年级长多4节、教务主任多6节。
2.观课要做到不迟到、不议论、不随意进出教室、不影响课堂教学。
3.认真规范填写听课记录,有个人评议或课后交流。
4.每缺一节扣0.5分,不符合要求根据情况酌情扣分。有弄虚作假情况的计为0分,并严肃批评。
五、常规检查及管理(5分)
1.按时按要求全勤参加教务处的各项活动,每少参加一次扣1分。
2.教学计划、课程纲要、学案、进度、总结、考试分析等不按时完成扣0.5分/次,缺项扣1分/次。
六、考试(5分)
命题:教师应具备命制正规试卷的能力,乐于接受教务处分配的命题任务,如果试卷质量出现较大、较多问题的每次扣0.5分,不慎漏题每次扣1分,有意漏题每次扣5分并给予相应批评或处分。
监考:教师要按要求认真完成监考任务,出现迟到一次扣0.5分/次,私自调监考每次扣1分,不认真及出现其它失误1分/次,学生考试时给予指导或提示答案的一次扣5分。
3.评卷:认真按要求完成评卷及登分任务,评卷过程中出现一个老师所评试卷评分标准不统一扣1—2分;私改学生分数等问题视情节扣5分。
七、评教(20分)
1.每学期由教务处组织评教一次,满意率乘以20即为评教得分。
2.如果班主任或任课老师故意引导学生作出非客观评价,每次扣引导者5分。
3.对学生评价不满意,任课老师可以跟教务处或学生进行适当沟通,有不当言行的每次扣5分。
郑州轻工业学院附属学校
2013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