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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办法


发布部门: 附属学校  发布时间: 2016-04-20  浏览次数: 88

 

为调动广大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科研水平和管理服务水平,根据《郑州轻工业学院绩效工资实施方案》,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内容:

为充分体现按劳分配和优绩优酬的分配原则,我校奖励性绩效工资按岗位工作量(70%)和考核(30%)切块分配。

二、奖励性绩效工资计算办法:

1、专职岗

(1)教学岗奖励性绩效工资=(岗位工作量×70分+考核分数×30%×岗位工作量)×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标准分值(每学期由学校确定)

(2)行政岗奖励性绩效工资=(岗位工作量×70分+考核分数×30%×岗位工作量)×相应行政岗位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标准分值(每学期由学校确定)

2、行政教学兼职岗奖励性绩效工资=行政岗奖励性绩效工资+教学岗奖励性绩效工资×60%

三、岗位工作量的计算:

按照《郑州轻工业学院附属学校岗位工作量计算办法》计算。《郑州轻工业学院附属学校岗位工作量计算办法》见附件1。

四、考核(100分)

(一)考核内容及权重:师德考核(20分)、评议考核(15分)、出勤考核(15分)、教学过程考核(50分);班主任业务考核(5分,单列)

1、师德考核 (20分,党支部负责)

⑴按照《郑州轻工业学院附属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办法》考核并计算得分。《郑州轻工业学院附属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办法》见附件2。

⑵师德考核得分=《郑州轻工业学院附属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办法》考核所得分数×20%。

2、评议考核(15分,党支部,工会负责)

⑴内容:群众评议和领导评议,

⑵比例:群众评议和领导评议各占50%。

⑶考核办法:以测评表的形式测定参评人在群众和领导中的满意率,(注:领导是指学校评议领导小组成员;群众指学校评议领导小组成员以外的其他教职工)

⑷分项得分计算:群众(领导)评议得分=7.5分×满意率

评议方面得分=群众评议得分+领导评议得分

3、出勤考核(15分,校办负责)

⑴按照《郑州轻工业学院附属学校教职工考勤与请假暂行办法》,以学校每月考勤统计为依据,根据每学期实际考勤情况计算出总扣分。《郑州轻工业学院附属学校教职工考勤与请假暂行办法》见附件3。

⑵出勤考核得分=15分—考勤总扣分

4、业务考核(50分)

(1)教学岗:按照《郑州轻工业学院附属学校教学过程考核办法》考核并计算得分。《郑州轻工业学院附属学校教学过程考核办法》见附件4。

(2)行政岗:按照《郑州轻工业学院附属学校行政人员业务考核办法》考核并计算得分。《郑州轻工业学院附属学校行政人员业务考核办法》见附件6

 

郑州轻工业学院附属学校

2013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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