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属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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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学生评选条件


发布部门: 附属学校  发布时间: 2016-04-26  浏览次数: 14

一、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

二、模范遵守《学生守则》、《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及社会公德。不吸烟喝酒,不迟到早退,不在楼内喧哗打闹,不损坏公物,不说脏话,不打架斗殴,不传阅不健康书籍,不进网吧、游戏室、录像厅。

三、学习态度端正,目的明确,勤于思考,专心听讲,认真完成作业,能较好地掌握各门功课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成绩良好。能帮助其他同学提高学业成绩共同进步。

四、自我形象良好,言谈举止文明大方,衣着打扮整洁朴素,尊敬师长,团结同学,为班级的发展敢于献计献策。

五、积极参加班级、学校组织的文体活动、劳动和社会实践活动。

六、坚持锻炼身体,认真参加两操,有良好的卫生习惯,身体健康,体育成绩良好。

七、热爱并关心集体、爱惜公物。拾到东西交公,不做对他人和集体有害的事。

八、自尊自信、自立自强,诚实谦虚、乐于助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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