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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考工作制度


发布部门: 附属学校  发布时间: 2016-04-26  浏览次数: 25

1、监考老师需提前十分钟到教务处领卷,按要求准时分发考卷。

2、监考老师分发考卷后提醒考生认真填写班级、姓名、学号,一二年级老师要逐个检查每位考生的填写情况。

3、如遇试卷上有需要改动之处,由教导处老师统一进教室,监考老师不做任何解释与改动。如遇学生举手提问,监考老师要及时了解并视情况加以解决。

4、考试全过程认真负责,勤走动巡视,及时阻止学生的违纪行为,对做完题目的学生要提醒认真检查,维护考场纪律。监考老师在处理个别情况和突发事件时说话要轻声,巡视时脚步要放轻,保持考场安静。

5、离考试结束还有15分钟时,提醒考生抓紧时间,一二年级监考老师要逐个检查每位考生是否有漏题现象,并及时提醒学生。

6、严格按照规定时间收卷,所有考卷正面朝上,按顺序收齐,整理好并及时送到教导处。

7、认真监考,不得从事与监考无关的事情,不用电脑、不随便离开考场、不翻看书报杂志、不在考场内使用手机,与监考无关人员不得随意进入考场与监考老师聊天。

备注:

1、 每场考试之间的休息时间由班主任进教室管理,确保学生安全有序,不喧闹,不影响其它年级考试。

2、 放学时,由班主任负责整队、按时离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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