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属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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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教员职责


发布部门: 附属学校  发布时间: 2016-04-26  浏览次数: 20

1、执行学校有关电教室的工作计划,负责电教室的建设与管理工作。

2、按照学校教学计划的安排,积极配合有关教师,保证教学的顺利进行,提高教学效果。

3、电教室的管理人员应熟练操作各种电教仪器设备。不断总结经验,改进管理方法,提高电教室工作水平。

4、电教室人员要参加教师继续教育学习及相关的业务培训工作,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同时培养自身创新意识,以适应新的教育形势

5、电教室内仪器设备放置要分类存放,做到合理、整齐。

6、掌握仪器设备的规格、构造、性能、工作原理;负责做好仪器设备的验收、保管、使用、维修、更新工作和回收、处理工作。

7、负责电教室物资管理工作,保持电教室整齐清洁,教育学生保持良好的习惯。

8、加强对仪器设备的管理。电教室要有财产明细帐,每学期结束进行一次仪器设备清理,注明报损情况,帐目要交一份到教务处留存。

9、电教室要有“实验室规则”“管理制度”(含借、领、赔制度)。

10、建立“电教室日志”,记录每次电教课的名称、日期、班级、人数、授课教师等基本情况。

11、采取措施确保人身安全和健康,保护国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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