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属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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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员职责


发布部门: 附属学校  发布时间: 2016-04-26  浏览次数: 31

1、在教处主任领导下开展工作,协助主任完成教务处职责范围规定的各项工作。

2、负责教师工作量的汇总、上报工作。

3、负责教研室教学文件、教学资料以及发文的收集、整理、保管工作。负责教处日常教学文件、资料的准备、整理和存档,以及相关资料的发放等。

4、负责教师继续教育培训的报名工作。

5、拟定并发布教导处有关通知。

6、做好考试期间的试卷取送、扫描等工作。

7、认真做好招生、编班工作,做好新生老生入学报到、注册工作。

8、负责学生的学籍管理,记载学生在校情况及毕业后的去向。按照规定办理升、留级和转、退、休、复学及借读等手续,办理学历证明。

9、编制毕业生名单,完成毕业证的填写与发放工作,办理毕业离校手续。

10、认真做好会考、中招中招、会考补考报名的考务工作,准确地通知考试成绩。对学生的学分认定进行统计、登记、存档等。

11、做好常用教学资料、文件收集等教务处档案整理、保管工作并于学年末移交档案室。

12、做好每年普通中学基本信息调查表等年报工作。

13、做好教务处的外勤工作。

14、负责制定总课表,及时下发班课表、任课表,排出晚辅导表、全校课程一览表。

15、负责教务处主任批准下达的临时性调课工作。

16、负责学生登分册打印、装订、发放、回收、管理工作。

17、及时印发周次表和作息时间表,做好作息时间的发布和调整工作。

18、组织班主任填写、发放高中学生成绩报告单。

19、协助做好各种考试的考务工作,印发考试日程、考场安排、监考表,编制考场示意图。做好分发考试用品、期末考试试卷分发装订、保管服务工作。

20、做好教务处教育教学常规考查考勤值日工作。

21、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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