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属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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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职责


发布部门: 附属学校  发布时间: 2016-04-26  浏览次数: 25

任课教师在教研组长、备课组长的领导下,认真完成学校安排的教育、教学工作。在教学中发挥主导作用,对学生全面发展负责,努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积极参加教研、教改活动,不断总结经验,提高业务水平。
(一)教学工作

1、学习、钻研本学科的教学大纲、课程标准,保证本年级本学科的教学质量要求。

2、认真备课,做到备教材、备学生、备教法,遵循课堂教学原则,努力提高课堂教学质量。

3、精心选、编作业,认真批改作业,控制作业的数量,讲究作业的实效。

4、贯彻“面向全体,因材施教”的原则,培养优秀生,帮助困难的学生,使全体学生在原有基础上有所提高。

5、指导学生的课外活动,培养学生兴趣,扩大学生的知识领域,发展学生特长。

6、按时做好命题、阅卷、评分、总评工作,做好期中、期末考试后的质量分析。
(二) 教育工作

1、接受、完成学校分配的教育工作,加强教学过程中的管理。贯彻落实课堂教学常规,既要严格管理又要耐心教育,及时处理课堂上学生出现的问题。

2、根据班主任的要求,向班主任介绍本学科学生的学习情况,协助班主任抓好班集体的建设。

3、按要求参加年级或班级的教育活动和家长会。对评选“三好生”、“先进集体”提出意见。

4、在新的课程体系中,履行指导学生选课的责任,并与学生建立相对固定而长久的联系,为学生形成符合个人特点的、合理的课程修习计划提供指导和帮助。
(三) 进修和科研

1、积极参加本学科教研组的活动,接受并完成组长分配的任务,支持组长搞好组里的团结和建设。

2、 要求积极参加市、区、校的教研活动,按照相关规定和自身发展的需要,努力学习教育教学理论,参加教师的继续教育,不断提高业务水平。

3、每学年根据学校的教学工作要求,针对教学实践中的问题开展教学研究,选择好专题,学年末写出书面教学经验总结或论文。

4、积极开展本学科和不同学科教师的交流与研讨,互相听课,取长补短,共同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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