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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属学校微信群管理规定


发布部门: 附属学校  发布时间: 2018-04-04  浏览次数: 93

一、总则

学校微信群是学校教职工加强工作沟通、促进工作、提高工作效率的平台。是学校发布工作信息、通知或分享教育行业新闻的主要渠道,是教职工之间联系工作的辅助工具。为了更好地发挥学校微信群的作用,特制定学校微信群管理规定。

二、设置

1、学校微信群名称:郑州轻工业学院附属学校

2、学校微信群的管理员:学校党政办公室人员

3、学校微信群的成员:学校在岗教职工

4、学校微信群的成员名称:必须用教职工本人真实姓名

5、学校微信群的成员头像:正确使用头像,不得使用名人或敏感人物头像。

三、内容

6、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互联网群组信息服务管理规定》、《互联网用户公众帐号信息服务管理规定》规定,禁止出现不良政治倾向、黄、毒、暴等内容。

7、符合教育行业规范,符合学校及上级各项制度,必须是积极、正面、健康、能传递正能量的内容。

8、严守秘密,严禁外转。

9、只用于公务,不得私密交流。

10、群里下发通知需回复时,须及时回复。

11、群内聊天内容要讲文明礼貌,不得漫骂他人,出言粗鲁,也不能有其他任何人身攻击的语言。

12、需向学校或其他成员提意见、建议的,应利用私人的微信或电话进行个别沟通、交流,不可在群内发布。

13、不能在群内发布任何带有煽动性过激性信息

14、恶意刷屏

15、不能发布不利于团结、不利于学校管理、不利于学校发展的思想或议论,

16、对于给学校、社会、他人造成不利影响的,学校将视情况予以严肃处理,一切责任后果由发布者本人承担。

17、对于违犯上述规定给学校、社会、他人造成不利影响的,学校将视情况予以严肃处理,一切责任后果由发布者本人承担。

18、对于不属于群内的对象或不遵守管理规定的成员管理员直接删除。

以上规定,从即日起执行。


郑州轻工业学院附属学校

2017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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