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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参加第18届郑州教育博客交流活动的通知


发布部门: 附属学校  发布时间: 2024-07-13  浏览次数: 10

全体师生:

根据郑州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组织第18届郑州教育博客交流活动的通知》(【2024】郑教宣外函429号)精神,现就师生参加第18届郑州教育博客交流活动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强国有我  执笔书芳华

二、活动时间

(一)交流时间

2024710日—831日。

(二)推选时间

20249月—10月。

三、参与对象及交流方式

(一)参与对象

此次交流活动遵循“自愿、免费、公平、择优”的原则,有意愿参加郑州教育博客交流活动的教育工作者、各级各类学校学生及社会各界关心教育事业的有识之士均可参与。

(二)交流方式

1.已注册郑州教育博客的师生,在郑州教育博客发表博文即视为参加活动,后台自动统计相关数据。

2.未注册郑州教育博客的师生,需先在郑州教育博客完成注册并在郑州教育博客发表博文。

(三)郑州教育博客网址

http://blog.zzedu.net.cn/mainindex.html

四、交流类别

本次交流活动分为五个类别,其中教师写作技能区有4个版块,学生习作区1个版块,参赛博友根据作品特征,选择合适的版块发布作品。

(一)教师写作技能区

1.教学研究:研讨教学方法、交流教学经验,抒写教育故事,记录教师专业成长。

2.生活感悟:分享课堂外生活中的所见所感,探索生命的意义,分享个人成长故事、家庭教育理念,感悟亲情、友情。

3.管理探索:畅谈管理新理念,总结教育管理新经验,交流学校、班级、团队管理新方法等。

4.学习品读:抒写培训心得,交流书评、影视评论、乐评等,分享学习体会。

(二)学生习作区

少年博览:发布学生的文字作品,展示广大青少年的风采。2024年郑州教育博客交流活动少年博览版块以“少年说”为主题,选手可结合自身生活、学习等所见所闻、所思所感,围绕主题,创作博文。用学生自己的语言、自己的体验展示个人风采,传播青春正能量,同时抒发对家乡、对祖国的热爱之情。

五、作品要求

1.参与博文应根据活动类别要求进行发布(详见交流类别)。

2.参与博文必须为本人原创首发作品。转载他人作品时须注明“转载”并放在转载栏,不积分;如转载作品未做“转载”标注,则进行相应的提醒、扣除积分直至关闭该博客参与活动通道。

往届博客活动的参与博文不得重复参加。

3.活动期间,系统设定教师个人博客每天发布优秀原创作品不超过1篇。恶意刷屏将扣除相应的积分,情节严重的将取消参与资格。

4.鼓励广大青少年写出优质原创作品,不断提高个人的写作水平。在今年的活动中,每个少年用户每周发表不超过2篇原创作品。

5.今年活动只接受个人博客参加,博客团队不再参加。如果需要参加,请博客团队提前变更为个人博客(可在博客首页“常见问题”中查询处理方法)。

6.所有博文(含上传图片)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互联网用户账号名称管理规定》《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网民在互联网信息服务中注册使用的所有账号名称需遵守9条规定,包括不得违反宪法和法律规定;不得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不得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不得散布淫秽、赌博、暴力、凶杀内容等。如有违反,账号将被限期改正、暂停使用直至注销。

7.参与者所提交的作品将被视为公开发表并授权主办方免费行使该作品除署名权以外的全部著作权。

8.作者对其参与作品的版权、著作权、肖像权等负有全部法律责任。如因其参赛作品产生法律纠纷,由本人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六、成果展示办法

1.博客平台。交流活动成果由专家评委会综合每个博客所发博文数量、质量及网络积分等情况进行遴选。对表现突出的活动成果将制作专题页面展示,充分宣传与展示广大教育工作者的综合素质,不断提升教师的获得感、荣誉感与幸福感。郑州教育博客平台将专门设置博客交流页面,集中展示最新参赛作品、作品点击率排行榜、作品数量排行榜等。

2.全媒体展示。郑州教育信息网、郑州教育电视台、郑州教育微信、郑州市教育局官方微博(新浪)、郑州教育博客微信、郑州教育电视台微信、郑州教育APP等平台加强联合,发挥媒体宣传优势,共同关注博客的发展,对博客中涌现出的优秀团体和个人进行全媒体宣传与展示。

 

                                          附属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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